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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6月16日,廊坊市司法局和三河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均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河北省三河市公证处因原负责人阻碍负责人变更问题导致该处暂停办公,目前正积极解决。办理公证业务的市民需暂时等待,或到就近市县公证处办理相关业务。
新京报记者发现,6月15日,河北省三河市公证处发布公告:因原负责人陈华阻碍我处负责人变更导致上级要求公证处整改,在未解决完毕公证处负责人变更的内部事宜前,我处需按上级要求进行整改,在此期间暂停对外一切办公,恢复办公时间另行通知。
6月15日晚,河北省三河市公证处发布的通告。网页截图
6月16日,廊坊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三河市公证处与其他市县的公证处不同,是私营性质的试点单位,“其他市县的公证处大部分都是事业单位,但现在省里有相关政策,允许符合一定资质的私营企业成立公证处,三河市公证处就是一个私营的单位。它的上级直属部门为三河市司法局,此次停业是因为公司合伙人之间有一些个人矛盾。”
上述工作人员称,廊坊市司法局发现问题后于6月12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三河市公证处自查自纠。“但通知的是整改期间不能耽误执业。停业是他们企业自己的行为。目前我们已经联系了三河市司法局,他们今天也把公证处的负责人、公证员叫过来开会,会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市民若有公证方面的业务,除了不动产的业务外,要么再耐心等待两天,要么可以到廊坊市或其他市县的公证处进行业务办理。
编辑 杨海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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