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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健全发展体制机制


(资料图片)

观点网讯:1月11月,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其中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观点新媒体获悉,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将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并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另外,该试点区域目标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关键词: 带动作用 建立健全 经营企业

责任编辑:Rex_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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