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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1月15日,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有关赎回基金产品的主要交易及有关支付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披露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荣万家于2021年7月份向同兴长兴6号固定收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合共人民币5亿元,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于2022年6月24日,荣万家根据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悉数赎回基金人民币5亿元,赎回所得款项总额为人民币5.208亿元。根据赎回日期的基金资产净值,赎回价约为每单位人民币1.05元。
由于执行赎回,荣万家的现金结余增加人民币5.208亿元,而荣万家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人民币5亿元。因此,荣万家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中录得投资收益人民币2082.77万元(税前)及净收益人民币1964.88万元。荣万家拟将赎回所得款项净额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鉴于目前市场的投资环境,为合理有效地提高资金动用效益,荣万家已赎回基金的全部份额。赎回乃根据认购协议作出,荣万家因此可确认净收入约人民币2,000万元。
于赎回日期及公告日期,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荣万家235,527,000股内资股,占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62.64%。
另外,于2022年6月30日,荣万家与廊坊俊义建材有限公司订立销售代理服务协议。
根据销售代理协议,廊坊俊义应授予荣万家就廊坊俊义若干停车场提供独家销售代理服务的权利,期限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为期两年,荣万家须支付可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147亿元,以保证其履行销售代理协议项下的责任及义务。
根据公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人民币5亿元的初始履约保证金已支付并尚未偿还,根据上市规则第13.20条,上述有关履约保证金的披露本应于中期报告中作出。
荣万家提出了补救措施,包括委聘专业人士向本集团所有业务部门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会计人员及高级管理层)提供有关一般披露责任及须予公布交易的定期内部培训,以加强及重新解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加大对交易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其各部门之间对须予公布交易的协作及报告安排。就可能构成该公司新须予公布交易的任何潜在交易,于订立有关交易前及时咨询专业顾问及联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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