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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9月14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刊发《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的流程(试行)》文件。
该文件明确,在原有以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的基础上,增加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
其中提到,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出让文件规定期限内,缴纳规定的等额保证金金额部分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否则开立保函银行需履行担保责任。竞买人需要使用保函参与竞买的,应当自土地出让公告发布之日起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竞买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天。
托管银行验证竞买人保函后,开具《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作为竞买人已履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程序的资料,并传递给出让人。出让人接收《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后,视同完成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程序,竞买人由此报名成功,正式取得土地竞买资格。
出让活动结束后,未竞得人可自行向托管银行申请领回保函原件,托管银行根据合肥土地市场网公示成交结果,办理保函原件退还。出让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根据出让文件规定,须在足额向开具《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的托管银行保证金账户缴纳等额保证金金额部分成交价款后,自行向托管银行申请领回保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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