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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2月21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董事会已获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林中先生、林伟先生及林峰先生告知,彼等于本公告日期透过联系人在公开市场购买合共100万股公司股份,总代价约为111万港元(不包括相关交易费)。
据观点新媒体此前报道,12月20日,旭辉控股公告称,公司、卖方及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及认购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委任配售代理,而配售代理同意个别(而非共同或共同及个别)作为卖方的代理,尽力促使买方按配售价每股1.14港元购买配售股份(即合共8.4亿股现有股份)。
配售价每股1.14港元较股份于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1.33港元折让14.29%。认购事项所得款项总额预期将为9.576亿港元。预期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本公司将承担或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成本及开支后)约为9.46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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