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河南省税务局回应“支持民营房企融资自救”:将收集诉求向上反映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观点网讯:8月22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在答复《关于支持民营房企融资“自救”的提案》时表示,将收集诉求向上反映。

观点新媒体获悉,该局表示,省及省以下税务部门虽无税收政策制定权,但已经组织开展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查研究,并将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情况,收集民营企业的政策诉求,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出台更多支持民营房企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河南省税务局介绍,房地产企业可以享受的专项优惠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土地出让收入。

除以上专项政策外,房地产企业还可以按规定享受普惠性的税费优惠政策。下一步,河南省税务局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为支持民营房企发展壮大贡献税务力量。

另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也在答复政协委员“关于全面放开限制房地产领域消费的建议”时表示,在交易税费减免政策方面,地方政府没有制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权限。商丘市税务部门虽然没有制定税收政策的权限,但是对该提案非常重视。

关键词:

责任编辑:Rex_22

推荐阅读

大新银行料香港今年通胀2%

· 2023-08-22 12:00:23

“文化周末”奏响惠州

· 2023-08-22 10:53:3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诚聘英才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8-2020 icebox.rexun.cn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热讯经济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5723号-6
文章投诉邮箱:2 9 5 9 1 1 5 7 8@qq.com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