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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21日,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上海外高桥森航置业有限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公告获悉,外高桥集团子公司上海外高桥森航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及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人民币14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航头镇中社区东单元(PDS1-0205)B0115、B01-16地块的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融资。
据了解,航头镇中社区东单元(PDS1-0205)B0115、B01-16地块宗地面积为6.96万平方米,资产价值为24.06亿元。本次抵押被担保债权本金为14亿元,债务期限至2028年6月30日。
截至2022年末,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29,577.81万元,抵押资产价值占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的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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