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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月16日,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公告获悉,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地产”)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与青岛海信东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信”)于2012年3月10日签署《关于长沙海信广场项目之合作协议书》,于2013年8月29日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华远置业持股49%、青岛海信持股51%;长沙海信广场实业有限公司(华远置业持股 49%,以下简称“长沙海信广场”)资金短缺时,由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负责筹措并同步提供股东借款;长沙海信广场在归还股东借款时,应按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予以同步偿还。
现长沙海信广场根据业务需要,需补充日常经营所需资金2,000万元。长沙海信广场股东根据上述约定,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其中青岛海信提供1,020万元,华远置业提供9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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