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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光控股:7.5亿港元孖展贷款至10月30日需偿还至剩余2.35亿港元


【资料图】

观点网讯:10月28日,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披露,附属公司熙达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建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订立契据以修订及补充孖展贷款确认书(经不时修订及补充)的若干条款。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2018年10月25日,熙达有限公司与建银国际订立孖展贷款确认书,据此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金额最高为7.5亿港元孖展贷款融资。

经修订孖展贷款确认书后,孖展贷款年期为自及包括孖展贷款首次提取日期(首次提取日期)起至2023年10月30日(到期日)止。

于2022年10月30日,借款人需须偿还部份孖展贷款,使未偿还孖展贷款本金额不超过2.35亿港元;于2023年1月30日或之前,借款人须偿还部分孖展贷款,使未偿还孖展贷款本金额不超过2.2亿港元;于2023年4月30日或之前,借款人须偿还部分孖展贷款,使未偿还孖展贷款本金额不超过2亿港元。

关键词: 有限公司 建银国际 珠光控股

责任编辑:Rex_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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