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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9月29日,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宏泰产业市镇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有关私有化中国宏泰建议购股权要约,及可换股票据要约,建议撤销中国宏泰上市地位,有关存续安排、控股股东注销价及股东安排特别交易每月资料更新。
观点新媒体获悉,公告指出,中国金茂及中国宏泰一直并将继续努力争取尽快达成先决条件。自第二份延迟寄发公告及八月每月更新公告以来,中国金茂已向国资委或其代表作出进一步咨询,并提供进一步数据。
中国金茂及中国宏泰亦继续与Chance Talent协商,以就Chance Talent可换股票据、Chance Talent票据等所载的先决条件有关的抵押解除取得必要的协议、同意及豁免,且正在最终确定相关文件。
此外,中国金茂及中国宏泰亦继续与Chance Talent协商,以获取Chance Talent豁免中国金茂须根据收购守则就Chance Talent持有的全部Chance Talent可换股票据提出可换股票据要约的承诺。
考虑到诚如第二份延迟寄发公告及八月每月更新公告所披露,中国金茂毋须且将不会提出(或促使他人代其提出)购股权要约,倘Chance Talent亦同意作出可换股票据要约豁免,则计划项下应付的最高现金代价将低于3亿美元,且中国金茂已获其中国法律顾问告知,其将因此而毋须向国家发改委作出或取得任何报告、备案、登记或批准。
因此,倘Chance Talent同意作出可换股票据要约豁免,规则3.5公告中「建议及计划的先决条件」一段(c)项所载列之先决条件将获达成。
于本公告日期,除七月每月更新公告所披露的先决条件已获达成外,所有其它先决条件于本公告日期仍未达成。
中国金茂表示,有关方面已向执行人员申请同意将寄发计划文件的时限延长至2022年10月31日,而执行人员已授出有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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