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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9月1日,宏安集团有限公司与宏安地产有限公司联合公布,有关出售星盟有限公司全部权益的主要交易。
观点新媒体获悉,宏安及宏安地产的董事会分别公布,卖方(宏安地产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合资企业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宏安地产间接拥有50%合资企业)订立买卖协议。
据此,于买卖协议条款规限下,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即待售股份);及目标公司于完成日期结欠卖方的股东贷款(即股东贷款),总代价为约5.55亿港元(可予调整)。
据悉,目标公司为宏安地产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宏安地产集团近期完成收购的种子项目之唯一拥有人。宏安地产集团将透过买方而仍然间接持有目标公司50%权益,种子项目包括位于香港鸭脷洲大街128-130号的住宅及商业单位,总建筑面积约3.68万平方米。
种子项目毗邻另一个项目(位于香港鸭脷洲大街120、122、124及126号),已由宏安地产集团出售予因成立合资企业公司所产生的合资企业公司另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有关详情于该公布披露为种子项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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