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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回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观点网讯:4月19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东百集团股票于4月15日、4月18日、4月1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东百集团对有关事项进行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东百集团表示,当前经营活动、经营秩序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外部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东百集团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拟于4月22日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截至4月19日,除已披露事项外,东百集团、东百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东百集团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东百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即4月15日至4月19日)买卖公司股票。东百集团未发现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关键词: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东百集团

责任编辑:Rex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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