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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回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观点网讯:4月18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新华联股票于4月14日、4月15日、4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针对新华联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新华联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新华联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新华联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新华联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未发现近期新华联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新华联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经向新华联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新华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经向新华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关键词: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重大事项

责任编辑:Rex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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