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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立城物业单日2次被列为执行人 执行标的3.97亿

观点网讯:4月13日,贵州宏立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立城物业”)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单日内2次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总额约3.97亿元,案号分别为(2022)黔01执恢147号、(2022)黔01执恢146号,案件立案日期均为2022年4月12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宏立城物业成立于2004年10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传勇,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室内装饰装潢等。目前,该公司由贵州花果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持股,由贵州宏立城集团有限公司间接100%持股,而贵州宏立城集团有限公司由肖春红持股90%、张黔持股10%。目前,对外无投资企业。

宏立城物业曾涉司法案件超900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472条,案件总金额为1801.24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24.51%,涉案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关键词: 执行标的

责任编辑:Rex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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