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日前,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意见》。
《意见》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丰富住房保障形式,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持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较好地解决本地区住房突出问题。
在“十四五”期间,佛山市计划新增筹集发展各类实物保障性住房至少11万套,其中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7.5万套,力争达到住房供应总量的30%;筹集共有产权住房1万套、人才住房2.5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5万户。
分阶段来看,到2023年,计划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5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4.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6万套、人才住房1.8万套。
到2025年,计划在2023年的基础上再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3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4万套、人才住房0.7万套。
到2035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住房空间布局更加合理,住房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实现住有宜居。
为实现发展目标,佛山将重点保障用地供应。
2022年至2025年,每年新招拍挂出让或城市更新的居住用地,原则上应配建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0%,重点布局在轨道交通沿线、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重点布局区域配建面积占比适当提高,对于村集体或城市更新已提供公益性用地的土地可免配建,配建规模以招拍挂文件为准。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由政府限价回购,相关要求以土地招拍挂公告、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为准。
此外,佛山已从2022年4月起,正式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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