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5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根据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公司董事会目前可获得的其他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与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的综合税前纯利约3.1亿港元比较,预计集团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综合除税前净亏损约3600万港元。
公告显示,尽管集团已将预售物业的现金流入入账,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该等预售物业的收入未能于本年度被确认。集团预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该等预期亏损主要是由于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次性出售子公司产生的可观收益比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没有完成销售确认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而导致收入确认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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