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4日,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永续债税务处理方法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2018年2020年分别发行了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期中期票据(16电建地产MNT002)、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期中期票据(17电建地产MNT001)、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中期票据(18电建地产MNT001)、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期中期票据(20电建地产MNT001)。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规定,公司现将上述债券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司支付的利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者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关键词: 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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