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关键词: 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责任编辑:Rex_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