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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地产98.5亿公司债获证监会批准

观点网讯:3月23日晚间,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越秀地产98.5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证监会批准。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此前,1月28日,越秀地产董事会宣布,拥有95%权益的间接中国附属公司即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98.5亿元的公司债券,用途为根据发行人其他现有公司债券的条款偿还其项下相关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发行人根据公司债券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责任,由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

最新公告透露,发行人已于2022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同意文件(证监许可[2022]554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债券将分期发行。

据此,发行人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首批公司债券推介和发行时间。

据过往报道,此次公司债券已获得信贷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AAA”信用评级。越秀地产认为发行公司债券提供资金乃于其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而作出本公告旨在让投资者知悉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

资料显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8月24日,注册资本19.0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林昭远。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等。据悉,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44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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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x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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