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8日,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北京我爱我家因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申请贷款,双方于2022年3月18日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向北京我爱我家提供2亿元最高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自2022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止。
为确保上述《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在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由本公司向授信人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22年3月18日与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我爱我家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经审批的2021年度担保总额为386,5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在该担保总额度项下实际发生担保196,310.48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0,969.37万元,占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5.38%,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0,969.37万元,占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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