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坚持党建引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动员县乡村三级参与,深化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推进基层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实现了编制、人员、权限“三下沉”,一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违法违规案件得到有效查处,乡镇执法效能和治理效能得到了“双提升”。今年乡镇执法中心办理案件487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一个改革目标作牵引
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事关基层治理成效。孝昌县紧紧围绕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聚焦乡镇执法“主体不明”“权小责大”“执法力量分散”等亟待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坚持以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作为突破口,全力破解基层执法县级“管得着、看不见”,乡镇“看得见、管不着”的窘境,着力解决乡镇污水乱排乱放、集镇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靠、占道经营及砂石盗采等乱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目前,12个乡镇组建综合执法中心,在符合条件的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建立基层党组织,强化党组织在综合执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赋予乡镇“能干事”的权力,激发基层“想干事”的愿望。
一份权责清单作基础
遵循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孝昌县依法确定乡镇政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将法律法规授予乡镇政府的26项法定执法事项纳入确权事项,以乡镇政府的名义直接行使。
根据各乡镇的履职需要和承接能力,将涉及集镇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15个重点领域,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专业技术要求不高、易发现易处置的221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70项行政检查执法权力,集中下沉到乡镇综合执法中心行使。
县直部门分别与乡镇签订执法事项委托书,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厘清县直部门与乡镇之间职责边界,规定执法期限和范围,确保委托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一套运行流程作依托
赋予乡镇执法中心统一指挥权、人员管理权、资源调配权、活动安排权,实现一线指挥调度机制。编纂《孝昌县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从立案、调查取证、强制措施文书、辅助文件、事先告知、送达执行、结案、立卷归档等8个方面,统一制发乡镇综合执法文书模本,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出台6项执法工作配套文件,从乡镇综合执法权力运行、事项委托运行、延伸派驻机构人员调度等20多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厘清县乡职责关系,以流程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求,推动建立上下贯通、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
一批制度规定作支撑
建立“吹哨”制度。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和15个县直部门分管执法工作领导为成员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吹哨”召开1次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执法中心遇到无法独立完成的任务,可随时“吹哨”,及时组织开展执法监督、争议协调、统一执法等活动。
建立“联合办案”制度。以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为主导,整合辖区执法资源,建立与县直专业执法大队联系会商、联动执法、案件移送、联合响应工作机制,厘清行业监管与联合执法的关系,实现“联合执法”和“专业监管”有效衔接。
建立“快反”机制。将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干部、信息员、协警等人员纳入执法监管网络,发挥“延伸触角”“全景探头”作用,开展日常巡逻巡查,建立网格员吹哨、执法队员报到、部门联动的快反机制,推动基层治理模式由被动处置问题向主动发现问题、事后执法追责向前端服务管理转变。
一支过硬队伍作保障
推进正规化建设,围绕赋权事项,从林业、水务、国土资源等站所转隶39名工作人员,招聘39名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执法中心,明确51名县直执法单位联络人员下沉到执法中心,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各乡镇统一配备执法服装、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设备。
推进专业化建设,针对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抽调县直部门执法业务骨干、律师等30人组成专家库,采取集中轮训、专题培训、导师带徒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全覆盖的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执法办案能力。
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日常管理、装备管理和档案管理,强化激励考核,在提拔任用、晋升职级、评先评优时充分听取乡镇党委意见。
来源:孝昌融媒
关键词:
责任编辑:Rex_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