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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泰股份:深圳贤合旧改项目的合作拟提前终止

观点网讯:2月28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大新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世茂房地产下属公司厦门翎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各方完成签署《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之解除协议》及《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等系列文件。厦门翎泽退出深圳贤合旧改项目后,该项目将由广州粤泰集团主要负责开发。

据悉,2019年6月,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新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厦门翎泽签署了《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等文件,厦门翎泽以人民币3.5亿元受让项目公司20%股权,双方按照股权转让方式就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进行合作开发。

鉴于深圳贤合旧改项目未按《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的旧改时间节点推进,经各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就深圳贤合旧改项目的合作。

目前,广州粤泰集团持有大新佳业50%股权,大新佳业持有中浩丰80%股权,厦门翎泽持有中浩丰20%股权。厦门翎泽已支付原协议合作对价款人民币 3.5亿元,并后续投入资金人民币78,477,599.48元,累计投入合计人民币 428,477,599.48元。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厦门翎泽已累计向大新佳业支付了人民币3.5亿元合作对价。因大新佳业实际指定厦门翎泽将该对价款定向用于归还广州粤泰集团债务或直接支付给广州粤泰集团,故广州粤泰集团应对厦门翎泽投入的3.5亿元对价款承担还款责任。经各方确认,广州粤泰集团作为该笔债务的主债务人,但大新佳业仍应对该笔款项承担还款责任。

此外,厦门翎泽向项目公司投入人民币78,477,599.48 元,《解除协议》生效后,厦门翎泽同意将其对中浩丰享有本金为人民币 78,477,599.48元的债权转让给广州粤泰集团,广州粤泰集团愿意以等额款项收购该笔债务。 对于上述合计428,477,599.48元债务,按照协议约定,广州粤泰集团作为主债务人,广州粤泰集团、大新佳业、中浩丰共同承担该笔债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额偿还,利率按照《解除协议》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广州粤泰集团履行《解除协议》项下还款义务后,中浩丰应按年利率15%向公司支付利息,大新佳业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广州粤泰集团偿还厦门翎泽债权前,中浩丰20%股权仍由厦门翎泽暂时持有,同时大新佳业持有的中浩丰80%股权及广州粤泰集团持有的大新佳业50%股权为上述债务提供股权质押。

关键词: 提前终止 粤泰股份

责任编辑:Rex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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