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25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将继续延期回复《关于对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计划于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铁岭新城于2022年2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要求公司就所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2年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由于年审会计师需对公司2021年财务情况进行现场审计,审计工作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铁岭新城于公告表示,目前年审会计师正在开展相关审计工作,由于工作量较大,履行程序较多,需要时间较长,公司将继续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将全力加快工作进度,计划于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关注函》提到,铁岭新城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4亿元至亏损1.5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实现营业收入1.05亿元至1.15亿元。
铁岭新城三季报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仅为0.14亿元。请结合铁岭新城四季度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交易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涉及金额等,说明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从而规避退市风险的情形,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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