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28日,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
对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雪松发展称,2021年11月19日,沪深交易所就“营业收入扣除”发布指南。
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进一步规范营业收入的扣除口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定公司于2020年新增供应链业务在此次《营收扣除指南》范围内,要求公司就供应链业务收入应当予以扣除,公司对此存在不同意见。
另外,2021年12月初,中兴华所告知,负责公司近年年审的主要审计人员工作变动,公司要求尽快安排接任团队,以确保公司年报预审、审计等工作事项顺利进行。中兴华所于2022年1月向公司反馈因人员变动暂未能安排合适的接任团队,导致无法按照要求及时启动2021年年报预审、审计工作。
雪松发展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系中兴华所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判定、营收扣除新规的认定存在不同意见,且原项目团队主审人员也发生了变动。
鉴于前述情况,预审工作未能及时开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不再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中兴华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12月下旬以来积极推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目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成立了雪松发展审计工作项目组,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并已经对公司开展全面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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