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30日,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皇庭国际收到大股东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皇庭产控与陈焕忠、高宁宇分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协议签署前,皇庭产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皇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郑康豪、陈巧玲分别持有皇庭国际股份234,776,900股、242,180,851股、72,634,060股、12,655,252股、1,371,626股,9,810,178股,占皇庭国际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9.99%、20.62%、6.18%、1.08%、0.12%、0.84%,合计持有皇庭国际股份573,428,867股,占皇庭国际总股本的比例为48.82%。
郑小燕(与皇庭国际实际控制人郑康豪为兄妹关系,为郑康豪的一致行动人)于近日增持皇庭国际部分B股,增持后郑小燕持有皇庭国际股份合计7,135,674股、占皇庭国际总股本的比例为0.61%。
协议签署前,陈焕忠持有皇庭国际股份15,675,830股,占皇庭国际总股本的比例为1.33%;高宁宇持有皇庭国际股份5,200,000股,占皇庭国际总股本的比例为0.44%。
协议签署后,皇庭产控及其一致行动人皇庭投资、百利亚太、皇庭国际集团、郑康豪、陈巧玲、陈焕忠、高宁宇、郑小燕合计持有皇庭国际股份601,440,371股,占皇庭国际总股本的比例为51.21%。
于同日,皇庭国际发布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称,公司A股股票已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8日、29日、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皇庭国际表示,除投资收购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及本次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告相关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责任编辑:Rex_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