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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酒店募资约30亿元定增已办理完毕相关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月19日公告显示,其发行数量为134,348,410股、募集资金净额约29.91亿元的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除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首旅集团”)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外,其他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21年4月28日,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旅酒店”、“发行人”)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5月18日,发行人取得首旅集团“首旅发[2021]35号”批复,同意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总体方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0,000股。

定增预案经过三次修改后,2021年9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2021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9号),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告显示,首旅酒店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数量为134,348,410股,发行价格22.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30亿元,发行费用920.9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约29.91亿元。其中增加股本1.34亿元,增加资本公积28.56亿元。

首旅酒店表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公司股东结构亦将根据发行情况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首旅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本次发行后,首旅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34.39%股份,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持有首旅集团90.00%的股份进而通过首旅集团间接控制发行人34.39%股份,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关键词: 亿元 手续 酒店

责任编辑:Rex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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