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旭辉永升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经股东特别大会表决全票通过,罢免王鹏于该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位,自本决议案通过日期起生效。
此前11月19日,旭辉永升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罢免王鹏先生于旭辉永升服务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位。
公告称,自2021年8月起,旭辉永升服务一直无法与王鹏取得联系,且王鹏在未获得董事会特别批准的情况下,已至少连续3个月无出席任何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认为王鹏未能留有充足时间处理集团事务,存在失职情况且未能履行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责任,由此,根据细则罢免王鹏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资料显示,王鹏于2018年11月26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03年7月起,王鹏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接连担任宣传部部长、副秘书长、秘书长及副会长,负责行政管理、人力资源、财政预算及内部管理。自2017年8月起,王鹏于雅居乐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5月起,于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9月起,于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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