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晚间,深交所与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布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胡冉的监管函。
据监管函内容显示,2021年5月22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的公告》显示,胡冉计划自该公告披露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2021年11月23日,该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显示,截至增持计划实施期满,胡冉实际增持金额为118万元,与前述计划增持金额存在较大差距。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胡冉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11.1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6.1条的规定。
此前,2021年11月22日,奥园美谷发布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奥园美谷董事、总裁胡冉增持10万股公司股份,占奥园美谷总股本的0.0128%,增持金额为118.01万元,胡冉、范时杰先生、徐巍先生、蒋南、林斌合计增持奥园美谷433,100股股份,增持股份占奥园美谷总股本的0.0554%,增持金额合计539.30万元。
据悉,胡冉计划增持5000万元,范时杰计划增持1000万元,徐巍计划增持1000万元,蒋南计划增持100万元、林斌计划增持100万元。然而胡冉、范时杰、徐巍未能按原计划全部履行增持股份,其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此外,据胡冉函告,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遇奥园美谷重大资产重组、业绩预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等多个信息披露窗口期/敏感期,按照规定需要避开前述期间;11月因突发身体状况在医院进行住院检查治疗,极大减少了可增持股份的有效时间和机会,故未能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全部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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