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可续期公司债券发生强制付息事件。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缴国有股权收益充实社保基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缴交2020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的通知》要求,厦门建发已于2021年11月11日前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福建省财政厅、厦门市财政局。
公告内容显示,由于厦门建发已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即17建集Y1、17建集Y2、18建集Y4、19建集Y1的发行条款中约定了如下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股东分红/向股东分配利润/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因该事项属于向股东分红/向股东分配利润/向普通股股东分红的情形,故已构成强制付息事件,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据悉,此次强制付息事件对该公司偿债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分红事项系厦门建发严格遵循国有资本预算管理相关要求的正常利润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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