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蓝光发展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2.4亿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1元,募集资金总额22.34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22亿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截止2021年9月30日,蓝光发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85亿元于“空港项目7-12期”,累计投入11.15亿元于“颐明园项目二期”。蓝光发展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亿元,扣除实际使用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6.9万元。
据此,蓝光发展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空港项目7-12期”、“颐明园项目二期”进行结项,并将截止2021年9月30日尚未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3亿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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