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该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深圳金中盛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另外,通过累计投票方式选举曹永忠先生、施锦华先生为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同时姚可董事辞职生效。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11月11日,中南建设发布公告称,为深圳金中盛等24家公司提供担保。中南建设对目前所有合联营公司未来一年可能实施的融资和担保进行了梳理,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未来一年对深圳市金中盛投资有限公司等24家合营、联营公司合计提供142.49亿元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在额度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股东大会同意提供担保的23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间调剂。根据上年度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及对未来的融资担保需求,中南建设董事会决议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的提供担保额度150亿元,有关额度的有效期为一年。
另悉,姚可因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还将继续在中南建设任职;曹永忠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2004年加入中南控股集团,施锦华1978年生,是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管理学院EMBA,1997年就加入了中南控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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