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光明地产本期票据基础发行金额1亿元,发行金额上限5亿元,票面金额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期限3年。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发行日为11月16日、17日,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及当年利息。
本期票据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为兴业银行,联席主承销商为南京银行。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债项评级为AA+。
公告表示,发行人本期中期票据为动态发行,基础发行金额为1.00亿元,发行金额上限为5.80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18光明房产MTN002本息。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人民币70.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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