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有关诉讼的内幕消息公告,有关(其中包括)延后寄发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及暂停买卖最新发展的季度更新。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北大资源间接控股股东,正进行实质合并重整的Peking University Resources Group Limited*(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声称,北大资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业绩反映应付资源集团的金额存在若干差异。
北大资源最近获悉,北大资源集团已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北大资源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民事法律诉讼,内容有关资源投资拖欠资源集团的金额。
根据民事起诉状,截至2020年9月30日,北大资源投资拖欠北大资源集团的金额约为人民币79.26亿元。
北大资源集团要求北大资源投资立即支付声称债务,北大资源投资于民事起诉状日期起至声称债务实际全部清偿日期止期间,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声称债务的逾期利息;及诉讼的诉讼费用将全数由资源投资承担。
截至本公告日期,诉讼已获法院受理,但有关诉讼的法院聆讯日期尚未确定。北大资源正在收集相关证据,并会在适当时候对诉讼作出抗辩。
董事会一直在尽最大努力了解导致差异的事件及情况。于2021年10月,北大资源成立调查小组,由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黄启豪,审核委员会成员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健宏、钱志浩及宁睿组成,对差异进行调查。截至本公告日期,调查仍在进行中。同时,北大资源正在就诉讼的案情寻求法律意见,并将积极就诉讼作出抗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此外,尽管北大资源集团公司将积极就法律诉讼抗辩,但由于诉讼仍处于早期阶段,目前无法确定对北大资源集团本期间及后续期间的最终影响。北大资源集团正积极应对诉讼,并将及时履行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的资料披露义务。
北大资源将告知公司股东有关诉讼的任何进一步发展,北大资源将适时或根据适用规则及法规的要求另行作出公告。
应北大资源要求,北大资源的股份由2021年4月26日上午9时正起于香港联交所暂停买卖,并会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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