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文件。
本期基础发行金额人民币10亿元,本期发行金额上限人民币20亿元,DFI 项下无注册金额,发行期限158天,无担保,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主体信用评级AAA,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1月11日-11月12日发行。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148.70亿元。此外,待偿还公司债券128.3亿元,待偿还资产支持证券53.67亿元,待偿还美元债5亿元。
2018-2020年及2021年1-9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146,079.51万元、28,418,162.30万元、37,483,543.89万元和35,702,943.99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301,504.44 万元、346,605.19万元、380,240.42万元和522,266.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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