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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港府机构或社会企业可申租用可供短期使用的政府用地

11月8日,香港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于网志撰文引述地政总署高级产业测量师刘志坚表示,过往三年,约有120多幅用地曾接获团体申请,当中30多宗获批,以推展社区服务、社区园圃、导盲犬训练、艺术活动、推广客家文化、动物领养、过渡性房屋等。故为善用土地资源,非政府机构或社会企业可向地政总署提交申请,租用可供短期使用的政府用地,相信透过短期租约形式和资助计划,批出土地供非政府机构及社会企业作不同的短期用途,广纳民间智慧,有助促进推动有益于社会的项目。

刘志坚表示,地政总署在考虑是否批出非政府机构的申请时,主要考虑建议的短期用途能否惠及社群,同时要得到相关决策局的支持,以确保土地用得其所,符合政府政策。

黄伟纶称,在30多项获批的短期租约申请中,香港话剧团获批租用觉士道七号的前贾梅士学校,计划把二级历史建筑活化,改建为推广戏剧艺术的教育中心。项目建筑师表示,改建计划预计需时一年,希望今年年底开始施工,预计最快明年年底投入服务。

关键词: 港府 可供 机构

责任编辑:Rex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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