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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出售美凯龙物业股权予旭辉永升事项的定价具有合理性

11月8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说明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此前于10月15日,红星美凯龙公告称,旭辉永升受让美凯龙物业80%股权,涉资6.96亿元。

红星美凯龙指出,本次交易中,目标公司80%股权对应转让价款为税前金额69,600万元,对应目标公司全部权益的价值为87,000万元。

本次交易中目标公司的作价系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并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进行定价。

本次交易中,目标公司100%股权价值为87,000万元,对应目标公司2021年预测净利润的市盈率约为13.54倍。本次交易中目标公司作价对应的市盈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整体较为接近,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并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交易作价对应的估值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较为接近,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的作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承诺业绩和日期的合理性,公告表示,对于公司而言,本次交易契合公司“轻资产、重运营、降杠杆”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专注优质资源开展业务,而将非核心业务通过转让方式予以调整。通过本次交易,目标公司也将与双方股东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促进目标公司的物业管理效率提升,进一步增强目标公司在物业管理行业的竞争优势。

承诺业绩的制定系充分考虑了目标公司估值情况、业绩预测情况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承诺业绩与目标公司业绩预测及估值水平相匹配,符合市场化原则。

结合目标公司收入提升和成本费用管控,公司预计在本次交易后的第一阶段(2022-2027年),目标公司的净利润增速可接近或达到10%;结合目标公司市场份额的提升,扩张速度及组织架构将趋于稳定,预计在本次交易后的第二阶段(2028-2041年),净利润增速为2%左右。各年承诺业绩与上述业务规划相匹配,充分考虑了目标公司目前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业务拓展情况及成熟期业务延续情况。

另外,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确认函,确认红星控股与永升投资及其间接股东旭辉永升服务不存在非经营性的债权债务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关键词: 红星 合理性 股权

责任编辑:Rex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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