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据悉,该公司股票“阳光城”(证券代码:000671)于2021年10月28日-11月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阳光城声明,截至目前,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活动正常,近期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中2022年1月份前到期的美元债等公开市场债务均已与相关投资人沟通相应展期计划。
该公司称,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和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等关联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上述关联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此外,阳光城收到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书面通知,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今日被动平仓减持27,844,300股公司股票,总股本占比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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