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南向通”没有突破内地与香港现行政策框架
中新社北京9月15日电 (记者 夏宾)中国央行15日对外发布《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央行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内地金融机构可以自主“走出去”配置全球债券。“南向通”没有突破内地与香港现行政策框架,主要是通过加强两地债券市场基础服务机构合作,为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配置债券提供便捷通道。
该负责人指出,“南向通”的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起步阶段,“南向通”先开通现券交易。与“北向通”一样,“南向通”也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名义持有人制度安排。内地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清算银行通过在香港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的方式,为内地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
“南向通”如何管理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上述负责人表示,“南向通”通过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各个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并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与监测。额度管理方面,根据通知,“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超过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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