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其中,国内生产总值增速设定为“6%以上”。
“中国重设年度GDP目标”——不少海外媒体第一时间报道关注。
2020年全国两会上,鉴于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世界经贸形势面临极大不稳定不确定性等因素,我国从实际出发,没有设定GDP增长的量化目标。
而去年一年,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我国率先控制住了疫情,率先复工复产,全年经济总量突破100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3%,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
从某种意义上讲,今年GDP增速目标“回归”,一方面印证我国经受考验稳住了经济基本盘这个“时”,另一方面也昭示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这个“势”。
把今年经济增速目标设定为6%以上,出于什么考虑?
政府工作报告中有这样几处表述——“考虑了经济运行恢复情况”“与今后目标平稳衔接”“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换句话说,设定GDP增速目标,不只要考虑眼前这一年的情况,也要统筹考虑接下来几年,尽可能避免预期目标在年度之间忽高忽低,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运行。
而翻开5日提请审查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在20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中,并没有设定5年的年均增速指标,而是强调“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
从这个角度看,把今年的GDP增速目标设定在6%以上,符合“保持在合理区间”的要求,是留有余地、较为稳妥的,充分体现稳中求进的总基调。
经济增速是综合性指标。除了6%以上的预期增速外,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左右”“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等一系列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5日在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从今年前两个月看,中国经济延续稳中向好的态势,一些先行指标保持景气区间。发电量、用电量保持20%以上的增幅,铁路日装车量等货运指数保持10%以上的增幅。
由于基数的原因,今年一季度我国经济预计出现较大幅度的同比上升,全年可能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我国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从国际看,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从国内看,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居民消费仍受制约、投资增长后劲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
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集中精力推进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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