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修订的《证券法》正式实施以来,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还在不断扩容。
10月底到现在,*ST银河(原“银河生物”,000806.SZ)连发两份诉讼公告,已有163名投资者请求法院判令*ST银河赔偿原告损失共计超4000万元。这163名原告起诉*ST银河虚假陈述的主要事实与理由,是*ST银河于今年6月9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广西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银河涉嫌4项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按照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跟*ST银河类似的情形也在“银河系”另外一家上市公司ST天成(600112.SH)上演。麻烦的事不止于此。这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潘琦、潘勇两兄弟,正在被债权人以各种法律手段“团团包围”,上市公司股权、名下房产接连成为被执行的标的。
潘琦、潘勇两兄弟还有多大的债务窟窿?*ST银河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11月20日对记者表示,“控股股东目前具体有多少债务,我们这边没办法统计,因为财务都是独立核算的。但是其持有的股权已经被冻结了,涉及的债务纠纷也确实不少,所以可能导致实控人那边的有些资产被拍卖。”
这两个“银河系”上市公司平台,辉煌时市值曾超500亿元,然而在一系列问题的重压下,目前市值合计不足30亿元。
价值2亿房产被拍卖
阿里拍卖官网日前披露的信息显示,潘勇名下的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3、-1、4、5、6层裙房正在被拍卖,建筑面积合计约为5800平方米,评估价为2.1亿元,起拍价为1.68亿元。
潘勇名下逾2亿元的房产为何会被拍卖?根据询价报告,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昱、李鸿与被执行人银河集团、*ST银河、潘琦、潘勇、徐宏军、姚国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2017年8月10日,李昱、李鸿与*ST银河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李昱、李鸿向*ST银河提供3亿元借款。借款利息按月利率2.5%执行。借款期限为3个月。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性资金。潘勇自愿用其名下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的8套房产为银河公司的借款本息及李昱、李鸿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抵押担保。潘勇还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对该笔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借款合同》分两步实施:1、《借款合同》签订后,潘勇应将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的5套房产先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李昱、李鸿获得房屋他项权证后,并获得约定的其他担保人的完整的担保文件后,向*ST银河支付借款1.5亿元。2、*ST银河收到上述借款后,应在十五日内将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的剩余3套房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李昱、李鸿获得房屋他项权证后,再向银河公司支付剩余借款1.5亿元。若银河公司在收到第一笔1.5亿元借款后,未能在十五日内将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的剩余3套房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则视为根本性违约,李昱、李鸿有权立即向*ST银河主张归还前期1.5亿元借款并承担相应利息,*ST银河还应赔偿李昱、李鸿损失1.5亿元。
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2017年8月15日,潘勇办理了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的5套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李昱、李鸿获得上述房产的他项权证及他人担保后,分别于8月16日、8月22日向银河公司支付了借款1.5亿元。但*ST银河在收到该笔借款后,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在十五日内继续为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的剩余3套房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之后也一直未办理。
据此前媒体报道,实际支付的1.5亿元被出借人指“银河系”为“诈骗”。“在我们给了第一笔1.5亿元的借款后,银河集团和潘勇便毁约,不再办理另外3套房产的抵押手续,先期抵押的5套房产其实都是天井、地下车库等不值钱的房产,这也是为什么合同要约定第七款第二条的原因。现在回想起来,银河集团和潘勇借款之初的目标就是借款1.5亿元,签3亿元借款合同是想以欺骗的手段骗取第一笔1.5亿元借款,其实他就是想以不值钱的房产抵押借1.5亿元。”出借人李昱称。
江西省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李昱、李鸿对依法拍卖、变卖被告潘勇名下的上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3、-1、4、5、6层裙房5套房产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担保债务1.5亿元)。
债务缠身股权多次被拍卖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银河集团持有*ST银河股权比例为40.39%,持有ST天成股权比例为18.34%。启信宝信息显示,潘琦为银河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2.27%,潘勇持股比例为29.09%,姚国平(潘琦的妹夫)持股比例为18.64%。
2020年8月14日,*ST银河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银河集团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发生证券纠纷,因强制变现需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第一创业协助将银河集团持有的*ST银河364.9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状态解除,并司法变价卖出以清偿债务。前述364.98万股股份已通过二级市场卖出,交易总价款624.13万元。
*ST银河于9月28日公告称,第一创业与银河集团证券纠纷一案,深圳中院已作出执行裁定书,依法裁定拍卖、变卖银河集团持有公司的2290万质押股票以清偿债务。上述股份将于2020年11月5日在淘宝网深圳中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网络公开拍卖。
*ST银河10月28日公告称,公司于近日通过网上查询得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拍卖·司法网上发布了拍卖公告,拟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银河集团所持公司1421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银河集团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31.98%,占公司总股本的12.92%。起拍价为2.17亿元。银河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本次司法拍卖若成功实施,银河集团持股比例将降至27.48%。
潘琦、潘勇兄弟目前还有多大的债务窟窿需要弥补?目前恐很难清楚地统计,仅占用*ST银河资金及违规担保合计就超过20亿元。*ST银河8月13日公告称,目前银河集团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4.45亿元,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2.8亿元,合计资金占用余额7.25亿元,违规担保余额16.9亿元。公司决定通过起诉银河集团来向其追偿占用资金,同时若后续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公司将继续通过司法手段向银河集团进行追偿。
*ST银河同时表示,自2020年以来,公司加大力度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并密集地向银河集团发函、会谈的方式推动其加快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度。据银河集团反馈因其债务较多、诉讼缠身,情况较为复杂,诸多事项需要逐项落实具体实施方式。
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银河集团及潘琦、潘勇兄弟名下可供执行的资产很有限。“我们之前也考虑到控股股东没有可供执行资产。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已经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违规担保事项也部分计提了负债。后续如果能追偿的话,当然最好。如果没办法追偿,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数据有影响。”*ST银河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
ST天成也存在为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根据ST天成公告,截至2019年末,银河集团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12亿元,ST天成对此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ST天成为银河集团及关联方借款担保1.12亿元,该担保事项已全部进入诉讼程序。
启信宝信息显示,银河集团自身风险事项多达196条。其中,自2019年以来,银河集团作为被执行人的达17项,执行标的金额合计约为12亿元。
此外,经济观察报记者根据裁判文书网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共有8家债权人对银河集团或潘琦、潘勇兄弟提起诉讼,案由基本为借款合同纠纷,涉诉金额合计约为2亿元。
多次被处罚
资料显示,1982年至1988年,潘琦在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完成本科与硕士学业,随后他前往西南财经大学,于1991年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次年,时年29岁的潘琦到广西北海创业,主导成立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科技”,*ST银河的前身)他前往海南。
不足5年,潘琦通过联合国资背景股东、不断收购资产的方式,完成了一个企业从无到有再到上市的全过程,1998年4月16日,银河科技正式登陆深交所。然而,上市后的银河科技以及潘氏兄弟就一直被各种丑闻围绕。
银河科技在2006年首次就财务造假发布致歉公告,披露了2002年、2003年两个会计年度财务造假的情况,承认虚增业绩2.6亿元以及4亿多元。同年3月,有律师再度向证监会举报银河科技。2006年6月,银河科技二度承认业绩造假,虚增2004年净利润接近5000万元。
2006年,证监会启动对潘琦及银河科技的立案调查。直到2011年,证监会的处罚才落地,哥哥潘琦被证监会市场禁入10年,对银河科技及包括潘琦在内的14人共计处罚307万元,其中对潘琦个人处罚30万元。
除了潘琦之下,弟弟潘勇也同样遭到10年市场禁入的处罚。2018年8月20日,证监会对潘勇作出行政处罚,潘勇作为天成控股(现“ST天成“)、银河生物的大股东银河集团的股东,连续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没收潘勇违法所得1493.33万元,并处以7466.65万元罚款,罚没接近9000万元;此外,还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除了财务造假、内幕交易之外,潘氏兄弟再次折戟。今年6月9日,*ST银河再次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潘琦再次被广西证监局处以10年市场禁入处罚。
经查明,银河生物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等4项违法事实。
潘氏兄弟接连收证监会罚单,“银河系”也摇摇欲坠。因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违规担保,*ST银河和ST天成两家上市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潘氏兄弟占用上市公司及违规担保所得的资金最终流向了何方,何时能够悉数归还上市公司以及其他债权人的资金,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对“银河系”旗下两家上市公司而言,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还在不断增加,涉及的赔偿损失金额也不在少数。
11月16日晚间,*ST银河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收到有关部门送达的法律文书。相关内容显示,原告李某等121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共计1567.96万元。10月24日,*ST银河曾发布过类似公告,披露原告黄某等42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ST银河赔偿原告损失共计2511.51万元。
如此看来,近一个月内,已有163名投资者请求法院判令*ST银河赔偿原告损失共计超4000万。而截至今年三季度末,*ST银河的货币资金仅有5792万元,还有1.21亿元的短期借款。
上述*ST银河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我们也是要根据最后的判决结果才能决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以及承担多少的责任,如果年内判决的话,肯定会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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