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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1月30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针对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发布了三条公告,内容包含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根据公告披露,鉴于首期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黄震、石琨、张春玲因个人原因放弃股票期权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6万份由公司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64万份。
同时,豫园股份对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算公式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7.21元-2018年度每股的派息额0.27元-2019年度每股的派息额0.29元-2020年度每股的派息额0.33元-2021年度每股的派息额0.35元=5.97元/股。
此外,目前豫园股份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据悉,可行权人数仅有1人,为原总裁梅红健,其于2018年11月29日被授予期权,可行权数量39万份,可行权价格为5.97元/股。
责任编辑: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