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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0月17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豫园股份股票的行为。
其中,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8月26日-9月28日合计卖出5949.05万股。该交易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经豫园股份自查,管理层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另外,豫园股份发布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显示,豫园股份于2022年10月17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其将所持有豫园股份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手续。
复星高科技下属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豫园股份股份数量为10.23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6.30%。本次质押股份1600万股,办理股票质押后,复地投资累计质押数量为1.37亿股。
豫园股份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豫园股份股份数量为26.04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66.93%。本次部分股票质押后,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票5.86亿股,质押股份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豫园股份股份的22.52%。
责任编辑: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