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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9月16日,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股东大会曾于2020年8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招商创融-天虹(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增信措施并享有专项计划优先收购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履约保证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同意天虹股份为二期专项计划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承担流动性支持和差额补足义务,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义务提供履约保证,同时公司就该履约保证为中航国际深圳提供反担保。2020年9月17日,公司与中航国际深圳签署了《二期专项计划履约保证协议》,并向中航国际深圳出具了《不可撤销反担保函》。
2019年10月2日,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
9月16日,天虹股份收到中航国际的通知,中航国际已完成对中航国际深圳的吸收合并,中航国际深圳已于2022年9月16日完成工商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中航国际承接与承继。
据此,中航国际直接承继中航国际深圳为天虹股份应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承担的流动性支持和差额补足义务提供的履约保证义务,以及天虹股份就该履约保证向中航国际深圳提供的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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