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25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多则公告,包括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等。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法院已裁定银亿股份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银亿股份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银亿股份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
如果银亿股份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银亿股份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重整计划》和《重整投资协议》安排,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股份中的29.88亿股由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受让。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的银亿股份股票中的29.88亿股已过户至梓禾瑾芯的证券账户。目前梓禾瑾芯持有公司29.88亿股,占银亿股份总股本的29.8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骥。
银亿股份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转来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02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和(2022)浙02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即宁波中院已分别受理宁波圣洲和西藏银亿的破产清算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圣洲、西藏银亿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熊基凯)合计持有公司28.63亿股,占总股本的28.64%;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8.02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7.87%,占总股本的28.03%;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1.16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3.89%,占总股本的21.16%。其中,宁波圣洲和西藏银亿的一致行动人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也正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
此外,近日,银亿股份通过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查询,获悉: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被执行人宁波圣洲和西藏银亿分别进入破产程序,已撤回上述于4月25日10时至4月26日10时止的公开拍卖宁波圣洲持有的公司2304.19万股首发后限售股股票以及西藏银亿持有的公司177.89万股首发后限售股股票。
另外,银亿股份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裁邹朝辉、王向东分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邹朝辉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银亿股份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王向东因工作调整原因提出辞去银亿股份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朝辉、王向东均未持有银亿股份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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