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77.93亿元出售越秀金融大厦予越秀房托,预计税后收益13.66亿元。
据了解,于2021年10月24日,卖方、买方订立收购契约,据此,卖方同意通过出售销售股份,即相当于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向买方出售越秀金融大厦。目标公司通过中间实体间接持有项目公司100%权益,而项目公司为越秀金融大厦相关土地使用权及现有所有权的登记合法业主。
资料显示,越秀金融大厦为国际甲级写字楼,为广州十大摩天大楼之一,是地处广州珠江新城核心区的策略性位置的地标建筑。出售代价相当于股份代价及还款额的总和。股份代价须由买方支付予卖方,等同于协定出售金额及完成报表所载目标集团经调整资产净值总和。
对于此次出售后所得款项用途,公告中越秀地产表示,预计自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本集团的营运资金。(记者 罗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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