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企业稳定用工,“苏政30条”提出,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放宽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鼓励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和线上培训并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其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继续按规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返还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
(记者沈佳暄)
责任编辑:Rex_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