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市区公共停车泊位(场)服务收费的通知我市已逐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复工复产复学正在有序进行。为方便市民停车需求,确保市区公共停车泊位(场)管理秩序,从2022年3月28日8时起,有序恢复市区公共停车泊位(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请广大车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特此通知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宝鸡智宝安智慧交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3月26日 关键词: 有关要求 交通管理 生产秩序 责任编辑: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