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网讯3月16日,宝鸡市凤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速裁法官宋亮在诉讼服务便民帐篷中发出该院首份“诉前调确”号司法确认裁定书。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最快的速度,低成本定纷止争,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疫情防控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杨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经凤县多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诉前调解,与肇事人梁某某达成了调解协议。
3月16日,杨某某与梁某某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在查验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经扫码测温后进入该院设立的诉讼服务便民帐篷接待室,以该院立案庭负责人、员额法官宋亮组成的速裁团队热情接待了两名当事人,经初步审查,引导当事人及时完善相关文书材料后当场受理,编立了“诉前调确”号案号,宋法官仔细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自愿性进行了审查后,在帐篷中当场发出该院首份“诉前调确”号司法确认裁定书。
凤县当前处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门口搭建了诉讼服务便民帐篷接待室,配备了必要的防疫物资,派驻速裁法官团队坐班值守,为来访群众提供线下便民诉讼服务。在保障疫情防控不停步的同时,确保了诉讼服务不停摆。(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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