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9月1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嘉联支付,在8月31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深圳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为941万元,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
9月1日,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了15张罚单,对2家银行、3家支付机构和10名个人予以处罚,合计罚款1372.95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就是嘉联支付。
人行深圳中心支行于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13日对嘉联支付2016年4月至2019年7月期间存量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嘉联支付存在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对嘉联支付处以罚款,共计941万元。
公司表示,嘉联支付将按时足额缴纳罚款,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嘉联支付已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措施,并向人行深圳中心支行汇报了整改情况。公司称,本次行政处罚未影响嘉联支付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处罚金额将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及嘉联支付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李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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