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行业不断发展,私募进入了更加规范、专业的发展阶段。良好的运作机制和治理结构,也能反哺产品业绩和管理规模。因此,相比从无到有创办一家私募,加盟现有的平台型私募成为“公奔私”基金经理的最优选择。
业内人士也提到,私募行业尚是“成长中的少年”,究竟是平台型还是单人模式更适合行业发展,目前还没有标准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投研能力之外,公司治理是各家私募基金必须面对的另一道考题。
◎记者马嘉悦何漪梁银妍○编辑黄淑慧
公募“奔私潮”再起。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16日,今年以来已有包括兴证全球基金原副总经理董承非、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葛晨在内的近10位公募明星基金经理“奔私”。值得注意的是,这波“奔私潮”和以往不同,平台型私募成为大多数基金经理的选项。
受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行业不断发展,私募进入了更加规范、专业的发展阶段。良好的运作机制和治理结构,也能反哺产品业绩和管理规模。因此,相比从无到有创办一家私募,加盟现有的平台型私募成为“公奔私”基金经理的最优选择。
业内人士也提到,私募行业尚是“成长中的少年”,究竟是平台型还是单人模式更适合行业发展,目前还没有标准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投研能力之外,公司治理是各家私募基金必须面对的另一道考题。
又见公募明星基金经理“奔私潮”
记者了解到,继兴证全球基金原副总经理董承非加入睿郡资产之后,2月7日离职的博时基金原明星基金经理葛晨也确定加盟高毅资产。此外,鹏华基金的郭盈、中邮基金原专户部副总经理王李允泰等知名基金经理也相继加入了私募基金。
从过往经验来看,每一轮牛市或结构型牛市,都会出现公募基金经理“奔私潮”。但今年以来的这波“奔私潮”和以往不同,董承非加盟睿郡资产和葛晨加盟高毅资产,表明平台型私募站上了“C位”。
“过去很多基金经理会选择单干,即自己创立私募基金,既当老板又当投资经理。这种模式在私募行业发展初期非常有效率,但随着公司规模增长,投研资源不足、风控体系缺位、管理工作分散投资精力等问题便会出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基金经理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因此直接加盟平台型私募机构成为他们的最优选择。”沪上某私募研究员表示。
据了解,目前平台型私募多采取两种模式:一是“高毅模式”,即将投资风格有差别的多位基金经理汇集起来,共用公司的中后台资源体系,每位投资经理可以发行自己管理的产品,基于平台打造不同的对外形象。二是类似于美国的资本集团(CapitalGroup)模式,即投资组合经理模式,将每个投资组合划分给多位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对部分投资组合拥有完全自由裁量权,在个体独立决策的同时,基金经理之间能发挥协同和互补作用。这种模式通常不强调某位基金经理的贡献,对外打造的是平台能力而非个人人设。
保银投资表示,从海外成熟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一流的私募对冲基金如Citadel、Millennium、TwoSigma都采用平台化运作模式,其稳定性和长跑实力不言而喻。首先,平台型私募拥有多位基金经理,更强调“去中心化”,能够减少机构甚至产品对单一基金经理的依赖。其次,基金经理们专注于各自的深度研究,无需在公司管理方面分散精力。在独立决策的同时,彼此之间又可以形成投资合力,丰富单只产品的选股多样性。
公司治理成私募必考题
平台型私募站上“C位”一定程度上还反映出,私募行业对公司治理的重视程度正在提升。受访的多位业内人士坦言,资管大时代扑面而来,机构化、专业化是未来私募业在竞争中获胜的关键。
记者采访获悉,多家老牌百亿级私募之所以能够保持长青,既得力于投研实力的不断强化,也缘于制度架构层面的长期布局。
比如,星石投资董事长江晖是2007年首批“公奔私”的明星基金经理之一,公司早期也带有明显的个人光环。但出于更长远的考虑,江晖决定“去个人化”,即采取多基金经理团队制,探索出“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行业基金经理—类别基金经理—全行业基金经理”的晋升机制,并根据实盘业绩和日常研究进行公开考核,动态调整投研人员的投研权限。
同为老牌私募的重阳投资,也在多年前开启了“机构化之路”,从内部培养出四位基金经理,搭建了较为稳定的投研框架,真正实现协同作战。
但对于平台型私募来讲,依靠已有的实力挖来了优秀的公募基金经理,公司的投资事业就能欣欣向荣?
对此,雪球副总裁夏凡认为,私募基金的运作不是单纯的“1+1=2”的算术题,想要在资本市场中赢得一片天地,就必须在顶层制度建设、投研赋能两个方面发力。
夏凡认为,首先,部分私募基金长期以来存在股权代持问题,在涉及重大利益和管理选择的关键节点时,会造成实际控制人和代理人的直接冲突,从而对公司正常运行造成极大影响。搭建符合监管要求的清晰的股权结构,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良好的分配机制,是私募机构创建者需要深度思考的课题。
其次,私募基金应着力强化投研能力,以优秀的投研平台赋能基金经理,形成整体作战能力,这样才能消除个别基金经理对组织施加不正当干预的可能性。
夏凡认为,把组织建设能力当作私募机构的核心能力去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许多私募基金都是由公募基金经理“公转私”后创立的,因此留下了私募基金实控人必须是核心基金经理的认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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